唐山市路南区职业技术学校-礼仪培训室使用规范

    2024/04/11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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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路南职校礼仪培训室使用规范


    1.教室是教学活动的主要场所,要保持肃静,不准在走廊、教室内打闹或大声喧哗。

    2.保持走廊、教室墙壁清洁,不得随地吐痰、踢踏墙壁、乱丢果皮、纸屑、杂物,不得在墙面涂写、刻画和张贴,不准在教室使用明火和违章用电。

    3.注意节约用电,离开教室时切断电源。遇风雨要关好门窗。

    4. 教室内的家具及其它电器设备供本教室使用,不得搬出室外,更不得移作他用。

    5.教室管理人员应认真履行岗位职责,按学校规定的作息时间关启教室,定期检查室内设备、教具,防止丢失。室内设备如有损坏应及时向有关部门反映,保证教室的正常使用。

    6.对违反上述规定的行为,教室管理人员有权制止、批评教育和责令赔偿。广大师生应自觉遵守教室使用规定,服从职能部门的管理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