一、各班要指定专人负责图书发放管理。原则上每半月更换一次。
二、借阅的图书必须严加爱护,不得卷折、涂写、答题、污损、撕页或遗失,如有发生按本制度处理。
三、遗失图书,原则上是以相同版的原书赔偿;
1、图书按现价的两倍赔偿;
2、成套多卷本图书,如遗失其中一本或一本以上,则按整套图书现价的两倍赔偿。
四、污损图书按下列情况处理:
1、损坏严重、影响图书内容完整及使用保存的图书,应购原版本书赔偿。
2、污损或损坏图书封面,一般图书赔偿10元;精装本图书赔20元。
3、污损书刊内容,但不影响阅读和保存,按书刊原价的10%-30%赔偿。
五、损坏图书已按原版书赔偿者,被损图书经注销后可归赔偿者所有;如无法购到原版图书而按损坏图书原价赔偿者,则损坏图书归图书馆处理。
六、读者履行赔偿手续后,事后若能找回原书又无污损,可持收据去校财务部门退回赔偿费。
七、若故意污损图书者,除按本制度赔偿外,视其情况提交政教处处理。